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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格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来源:县公安局时间:2026-01-23 13:18 分享到:

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,报告可从“普格县人民政府”门户网站(www.pgx.gov.cn)下载。

一、总体情况

(一)主动公开。我局严格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立足公安职能特色与公众需求,创新公开维度,全面落实法定主动公开要求。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、政务新媒体等渠道,公示行政许可(户籍审批、特种行业许可等)同步发布社会治安态势、安全防范预警提示45条;公开财政与人事信息,按时公示年度预算决算,发布民警招考、招录录用等信息1条。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6条,均在法定时限内通过“县政府门户网站+融媒体APP+微信公众平台”多渠道发布,以精准公开护航公安工作透明化、规范化。

(二)依申请公开。2025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。

(三)政府信息管理。我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相关制度,结合年度工作实际发布了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,我局根据最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日常管理要求,确保信息发布规范、准确、及时、安全。在信息采集与审核环节,严格执行“谁制作、谁审核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所有拟公开信息均按程序完成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,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可靠、表述规范。在发布环节,依托政府门户网站、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台,建立“统一发布、多渠道推送”机制,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对外公布,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覆盖面。在质量管理方面,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自查和更新,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。同时,完善信息归档制度,对已发布信息实行分类管理、规范存档,确保信息可追溯、可查询,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水平。

(四)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。我局继续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、政务新媒体、融媒体APP等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,对平台栏目进行了优化调整,为群众获取公安信息提供了更加顺畅的渠道。同时,充分发挥公安微信公众号的传播优势,发布单位动态的同时,也将警情、便民提示等权威信息同步进行发布。我局严格落实平台日常管理要求,对发布内容实行统一审核、统一把关,确保公开信息准确、规范、安全。通过不断拓展和完善公开平台功能,为群众获取公安信息提供了更加顺畅、高效的渠道,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。

(五)监督保障。为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,我局通过业务培训和工作提醒等方式,持续强化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安全保密意识,确保公开内容既及时准确,又严格符合保密规定。在日常管理中,我局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动态监督,定期检查公开情况,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。对重点环节和薄弱部位加强协调指导,推动各部门形成合力,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、有序、稳妥推进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
规章 0 0 0
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行政许可 6103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行政处罚 623
行政强制 1227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
行政事业性收费 39.89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2025 年,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,但仍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足、政策解读形式单一、信息发布规范及时性欠缺、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等短板。下一步,我局将努力提升发力:一是健全工作制度,对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细化公开范围、流程及时限,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,推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;二是创新公开渠道与解读形式,依托新媒体平台运用图文、视频等可视化手段,增强信息可读性与实效性;三是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,聚焦信息采编、流程规范等重点,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,夯实工作基础。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我局2025年度未收信息处理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