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,报告可从“普格县人民政府”门户网站(www.pgx.gov.cn)下载。
一、总体情况
(一)主动公开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二十条要求,聚焦高频责任工作扎实推进主动公开,2025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、普格融媒体平台、防火宣传手册等方式,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1条。其中,政策文件类信息20条,工作动态类信息40条,森林草原防灭火类信息50条,野生动物保护、名木古树宣传类信息51条。
(二)依申请公开。2025年,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也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。
(三)政府信息管理情况。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、获取、保存、处理、发布、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,确保信息发布准确、及时、安全。一是明确更新责任,实行“业务股室负责制”,各股室指定专人负责本领域政务信息的起草、审核及更新工作,办公室统筹做好审核把关与发布工作,形成“分工明确、层层把关”的工作格局。二是规范更新时限,针对不同类型信息明确更新要求,政策文件类信息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,工作动态类信息自形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布,数据统计类信息按月度、季度及时更新。
(四)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。持续优化政府网站林业草原板块栏目设置,提升信息检索的便捷性和精准度。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,发挥其灵活、互动优势,及时发布工作动态、科普知识、服务提醒等信息。在局机关办公场所设立信息查阅点和公开栏,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。
(五)监督保障。一是由局办公室牵头,定期对下属事业单位及局机关各股室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专项检查。二是畅通监督渠道,通过政府网站、电话等方式,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,及时回应公众关切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| 第二十条第(一)项 | |||
| 信息内容 | 本年制发件数 | 本年废止件数 | 现行有效件数 |
| 规章 | 0 | 0 | 0 |
| 行政规范性文件 | 0 | 0 | 0 |
| 第二十条第(五)项 | |||
| 信息内容 |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| ||
| 行政许可 | 92 | ||
| 第二十条第(六)项 | |||
| 信息内容 |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| ||
| 行政处罚 | 30 | ||
| 行政强制 | 0 | ||
| 第二十条第(八)项 | |||
| 信息内容 | 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 | ||
| 行政事业性收费 | 0 | ||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2025 年,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有成效,但仍存在覆盖面不足、制度机制待完善、政策解读需加强等问题。下一步,将严格落实县政府工作要求,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程序化发展: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,聚焦林草中心工作与群众关切,细化生态保护修复、资源监管、惠民政策落实等内容,提升过程性信息透明度;二是提升平台建设水平,加强政府网站林草专栏维护,优化栏目设置与搜索功能,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,实现多平台信息同步、资源共享;三是拓宽公众参与渠道,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,依托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听取意见,加强政民互动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我单位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