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,报告可从“普格县人民政府”门户网站(www.pgx.gov.cn)下载。
一、总体情况
(一)主动公开
2025年,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围绕国家、省、州统计工作部署及公众关切,拓展公开渠道、提升公开质效,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开展。一是深化法治宣传,借“9・20”统计开放日、“12・4”国家宪法日等节点,通过张贴标语、发放手册宣传统计法律法规,全年张贴标语15幅、发放手册1000余册,夯实群众基础。二是规范机构信息公开,通过政务信息管理系统公开职能、机构设置、联系方式等,畅通政民沟通。三是强化财政公开,在单位公示栏公示2025年预算、2024年决算等,接受监督。四是聚焦核心数据发布,通过普格融媒、凉山统计信息内网等平台公布经济、民生等指标,全年发布统计公报1期,凉山统计信息内网登统计信息36期、工作动态72期,编印《普格经济手册》11期,普格融媒发稿9篇,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撑。
(二)依申请公开
2025年,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。
(三)政府信息管理
我局严格恪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,扎实推进政府信息管理提质增效。一是健全审查机制,完善政府信息发布“事前审核、事中管控、事后复盘”全流程审查体系,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与审核标准,细化涉密信息、敏感数据甄别规范,确保每一项公开信息均合规合法、准确无误。二是规范管理流程,构建覆盖信息采集、整理、编辑、发布、归档的全链条管理机制,统一信息分类、格式标准,实现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、科学化、精准化,提升信息管理效率。三是强化能力建设,聚焦信息公开政策解读、流程规范、质量把控等核心内容,组织开展业务培训2次,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,明确信息发布时效与质量要求,全面保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、可信度,充分满足公众知情权与信息需求。
(四)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
县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保障工作,一是严格对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及上级统计部门、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,结合统计工作实际,定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、内容、方式、时限、申请渠道及联系方式等核心要素。针对统计工作动态、法定公开事项调整等情况,明确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目录,涵盖政策文件、统计数据、工作动态、经济运行分析、统计公报、统计年鉴等重点内容,确保精准对接公众信息需求,为公众查询、获取统计信息提供清晰指引。二是建立数据同步发布机制。针对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、州统计局内网、普格融媒发布渠道等,明确各平台信息发布的责任分工与时限要求。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经三级审核通过后,优先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,同时由专人负责同步推送至州统计局内网、普格融媒等平台,确保同一信息在不同渠道发布的内容、数据、格式完全一致,发布时间差控制在24小时内,保障公众在不同平台均可获取准确、统一的统计信息。
(五)监督保障
我局着力构建全方位监督保障体系,筑牢信息公开工作底线。一是健全考核机制,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,制定涵盖指南更新、发布合规性、申请办理效率等8个方面的量化指标,压实工作责任。二是强化监督检查,由办公室牵头定期年开展专项自查,重点核查制度执行、信息合规性等情况,全年整改信息分类不规范等问题3类。三是提升业务能力,围绕政策法规、流程规范开展专项培训,提升工作人员实操水平,确保监督保障落地见效,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发展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(一)存在的主要问题
2025年,统计局以完善制度体系、优化规范流程、强化监督机制为抓手,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,为重点领域公开提供坚实保障。但对照县政府要求及群众信息需求,仍存在短板:一是主动公开时效不足,部分统计数据及分析成果发布节奏未匹配社会期待;二是新兴媒体平台效能未充分释放,互动性、传播性强的内容供给欠缺;三是政策法规解读形式与受众适配性不够,通俗化、场景化转化不足;四是信息供给与民众核心关切匹配度不高,民生保障、就业增收等热点领域精准推送欠缺。
下一步,我局靶向发力推动工作提质:一是紧扣上级部署与县域发展,细化政务公开任务,围绕经济发展、乡村振兴、民生改善等中心工作,动态梳理数据成果与分析报告,确保公开内容贴合发展需求;二是深化制度执行与流程管控,组织全员学习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》《保密审查制度》,在信息编辑、三级审核基础上增加交叉复核,以全流程闭环管理保障公开信息合法合规、精准无误;三是聚焦民众关切优化服务供给,拓宽民意收集渠道,精准回应诉求,畅通政企民沟通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统计局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