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,报告可从“普格县人民政府”门户网站(www.pgx.gov.cn)下载。
一、总体情况
(一)主动公开。2025年,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县委、县政府统一工作部署,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1号)。坚持以“公开为常态,不公开为例外”的原则在政府网站、政务公开栏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280条,其中,政府网站公开1条,政务公开栏公开20条,其他方式公开259条。
(二)依申请公开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,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、规范标准,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,提升依申请公开信息化水平,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件受理、登记、审核、办理、答复、归档等程序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。2025年,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。
(三)政府信息管理。2025年,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群众关心、关切的城市建设、农村安全住房保障、房地产开发等工作重点,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,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“三审”制度,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成效,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深化政务服务,加强政策解读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和表达权,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、规范化,不断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。
(四)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。根据《条例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、普格融媒、普格住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,同时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栏进行纸质化公开。
(五)监督保障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程序,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、准确性、规范性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| 第二十条第(一)项 | |||
| 信息内容 | 本年制发件数 | 本年废止件数 | 现行有效件数 |
| 规章 | 0 | 0 | 0 |
| 行政规范性文件 | 0 | 0 | 0 |
| 第二十条第(五)项 | |||
| 信息内容 |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| ||
| 行政许可 | 11 | ||
| 第二十条第(六)项 | |||
| 信息内容 |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| ||
| 行政处罚 | 2 | ||
| 行政强制 | 0 | ||
| 第二十条第(八)项 | |||
| 信息内容 | 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 | ||
| 行政事业性收费 | 0 | ||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(一)主要问题
一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。目前在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方面,宣传渠道较为单一,主要依赖政府网站发布信息,对社交媒体平台、线下社区宣传等途径运用不足,导致信息公开的受众覆盖面有限,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不高。
二是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。由于人员流动性较大,新老人员交接过程中容易出现工作衔接不畅、业务知识传承不足等问题,影响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。
(二)整改措施。
一是加强业务培训,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思想意识和业务水平。进一步做好人员工作对接、工作不脱节,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。二是加强政策解读,认真落实“三同步”原则。及时落实政策和解读公开,充分利用政府网站、报纸刊物、在线访谈等途径开展政策解读,引导干部职工带头解读政策,不断丰富解读形式,帮助公众准确把握政策精神。三是加强主动公开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。加强舆情监测、研判、回应,及时解疑释惑、化解矛盾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我局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