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《政府工作报告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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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
2025-06-05 21:51
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级有关部门:
为确保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《政府工作报告》确定的重大思路、重要任务、重点工作落到实处,经县政府同意,现根据各部门单位职能职责实际,将《2025年<政府工作报告>重点任务分工方案》印发你们,并提出以下意见,请一并贯彻执行。
一、提高思想认识,扛牢政治责任。《政府工作报告》是县
政府向全县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,是县政府部署推动全年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“施工图”和“任务书”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,把落实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,在思想上高度重视,在组织上高位推动,在措施上具体深入,在成果上务实有效,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圆满完成。
二、压实工作职责,形成推进合力。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完善
主要领导亲自抓、分管领导直接抓、重大工作专班抓推进机制,自上而下构建“指挥部+清单制”工作体系,建好用好“三张清单”,把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,推动各项工作末端发力、终端见效。各牵头单位要主动担起抓总职责,加强与协办单位沟通对接,组织定期会商,统筹推进各项工作。
三、及时反馈跟进,强化督查落实。各责任单位分别于7月10日、12月20日前,将半年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送县政府办公室。县政府办将采取“四不两直”“两书一函”等方式,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,对作风漂浮、执行不力、效果不好的进行通报曝光,对不落实、慢落实、假落实的人和事坚决追责问责。对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的指标任务,要及时向县政府提出并按程序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。
普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5年5月13日
2025年《政府工作报告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
一、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
1.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%。
责任单位:县政府各部门,各乡镇人民政府。(注:逗号前为牵头单位,逗号后为配合单位,下同)
2.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%,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%。
责任单位:县发改经信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3.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.5%。
责任单位: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4.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%。
责任单位:县财政局、县税务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5.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。
责任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、县人社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6.各项约束性指标不折不扣完成州定任务。
责任单位:县政府各部门。
二、坚持共富与共融并进,以产城融合之进促乡村振兴之稳
7.不遗余力打好“五年过渡期”收官战,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,强化民政、卫健、医保等行业部门数据共享,“一户一策”及时落实帮扶措施,做到应纳尽纳、应帮尽帮,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。
责任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,县政府各相关部门、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8.精准评估帮扶产业联农带农质效,确保衔接资金60%以上用于产业发展,鼓励引导经营主体通过订单生产、托养托管、就近就业等方式,直接带动农户发展产业。
责任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,县财政局、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9.统筹用好帮扶车间、以工代赈、公益性岗位等渠道,确保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长。
责任单位:县委农办、县农业农村局,县人社局、县发改经信局、县林草局、县民政局、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、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10.用好用活东西部协作、省内结对、中省定点帮扶等各类资源力量,持续推动托底性帮扶“四张清单”49项目标任务有序落实。
责任单位:县托底性帮扶工作专班办公室,县托底性帮扶工作专班成员单位。
11.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,持续整治人情攀比、大操大办、厚葬薄养等突出问题,完善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,培育文明乡风、良好家风、淳朴民风。
责任单位:县移风易俗工作专班,县移风易俗工作专班成员单位、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12.打造“和美乡村”10个。
责任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13.实施交警队家属区、妇幼保健院小区等24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。
责任单位:县住建局。
14.全力推动南城广场、半山云墅、森林运动公园(二期)、“一河两岸”正街村农文旅融合园区等项目建设,有效扩大城区面积,提高县城人口承载量,力争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27.6%。
责任单位:县住建局,县政府各相关部门。
15.加快完善市政基础配套设施,新改建路网管网15公里,完成防洪沟、边沟清淤14公里。
责任单位:县住建局,普基镇人民政府。
16.打造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平台,新增主次干道监控195个。
责任单位:县住建局。
17.启动城区停车场智能升级改造项目,新增停车位750个。
责任单位:县住建局。
18.依法治理乱搭乱建、乱停乱放、乱涂乱画、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,积极争创国省卫生县城。
责任单位:县住建局、县卫健局,普基镇人民政府。
19.高效服务保障西宁高速建设,确保完成投资18亿元。力争昭普高速控制性工程开工建设。
责任单位:县交通运输局,县政府各相关部门。
20.全面推动日史普基大道建成通车。
责任单位:县住建局、县国投公司。
21.持续实施农村公路提质增效工程,建成五道箐镇古木洛村、大坪乡底古村蚕桑养殖等8条产业路32公里。
责任单位:县交通运输局,县政府各相关部门、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22.完成农村安防工程36.2公里、通村道路次差路整治36公里建设任务。实施县汽车站改扩建项目。继续优化公交线网布局,稳步推进文旅专线、红领巾专线等特色公交专线服务。持续推动物流产业创新发展,加快推进完善县镇村快递物流配送体系,打通快递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责任单位:县交通运输局,县邮政局、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三、坚持提速与增效并重,以投资消费之进促经济发展之稳
23.动态谋划储备项目260个,总投资600亿元以上。扎实推进18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,全力推动42个新开工项目、17个续建项目早日投产达效。科学编制“十五五”规划纲要,同步编制道路交通、水利设施、能源通道、新型城镇基础设施、产业发展、公共服务等项目相关专项规划,力争有更多项目挤进国家、省州规划盘子。
责任单位:县发改经信局,县政府各相关部门、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24.积极参加西博会、农博会等重大投促活动,全年外出招商10次以上。包装推介古木洛·荞见邛海旅游度假村、林下经济项目等重点招商引资项目20个,引进亿元以上产业类项目5个,实现到位资金5亿元以上。全面落实“全程式、跟踪式、管家式”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机制,加快推进熙遇螺髻山舍度假村、螺髻山大酒店及室内水上娱乐等2个招商项目开工建设。
责任单位: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,县政府各相关部门。
25.开展提振消费专项行动,落实好“两新”政策,投入县级配套资金550万元,开展5场次以上家电、特色农产品等促销活动。大力发展数字消费、文娱旅游、美食经济、夜间经济,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.8亿元、增长7.5%。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措施,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,着力营造良好民营经济发展氛围。持续推动批零住餐、商贸物流等业态健康发展,梯次培育5户限额以上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,全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27.6亿元、增长8.5%。
责任单位: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,县市场监管局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。
四、坚持扬长与育新并施,以实体实业之进促产业转型之稳
26.力争实现第一产业总产值24.2亿元、增长4.1%。全面启动“天府粮仓·百县千片”建设行动,稳定粮食播种面积27.8万亩以上,新改建高标准农田2.8万亩,坚决遏制耕地“非农化”“非粮化”。完成烤烟种植面积4万亩、养蚕1.7万张。大力推动畜禽水产高质量发展,确保生猪出栏11万头、牛出栏9300头、水产养殖产量332吨以上。加快推进14个重点农业项目建设,力促农业高质量发展。
责任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27.力争工业总产值达19.82亿元、增长16%。加快推进川投(普格)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1#、2#基地以及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进度,推动蜀道东山风电、乌科梁子二期风电和大唐普格260MW风电等7个新能源项目投产达效。启动艾草展览馆、艾草产业园区二期仓储车间建设,建成国能川酒集团螺髻山生态白酒酒庄、四川国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厂。持续开展纾困增效行动,积极开展政银企对接会、产销对接会等,助力小微企业融资成功率提升40%以上、签订购销订单2000万元以上。加大小微企业培育力度,确保川投(普格)新能源有限公司、天佑泽建材加工厂实现升规入统。
责任单位:县发改经信局,县政府各相关部门。
28.力争旅游综合收入达8亿元、增长3%。高质量打造全省旅游景区发展大会普格点位,完成景区沿线道路环境基础设施提升项目,确保螺髻山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通过国家文旅部景观质量评价。加快推进螺髻山温泉旅游康养度假区(二期)、螺髻九十九里温泉旅游度假区等项目建设,擦亮“火把圣地、阿都故里、温泉之乡”金字招牌。持续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,挖掘各类历史文化资源,打造温泉旅游产业集群与红色文旅产业园,积极发展全域全时旅游,带动服务业提质增效,促进农文旅深度融合。
责任单位: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,县政府各相关部门,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。
五、坚持增绿与活绿并抓,以绿水青山之进促金山银山之稳
29.加大工业窑炉、燃煤锅炉、餐饮油烟、扬尘等重点领域污染治理,确保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9%以上。实施夹铁镇都尔村、仁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“千村示范工程”项目建设,巩固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,确保国考、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%。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,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源排查整治,确保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。持续巩固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,推动普格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。
责任单位:普格生态环境局,县农业农村局、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,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30.全面落实“三线一单”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,扎实抓好河(湖)长、田长、林长制工作,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暨“两山”基地创建。
责任单位:普格生态环境局,县发改经信局、县水利局、县自然资源局、县林草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31.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,完成草原生态修复人工种草1200亩、天然草原改良1500亩、营造林5000亩以上。
责任单位:县林草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32.持续落实长江流域“十年禁渔”和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治成果,规范河道采砂管理。
责任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、县水利局、县自然资源局。
33.加强古树名木管护,加大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控力度,呵护好普格原生态山水画卷。
责任单位:县林草局。
34.认真落实碳达峰、碳中和工作部署,严把项目环保准入门槛,有序淘汰落后企业,推进工业、建筑、交通等领域清洁化生产。大力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,全面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,盘清水、地、林、草、生物等生态资产底数,算清资源账、算好价值账。
责任单位:普格生态环境局,县发改经信局、县住建局、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。
35.积极探索林业碳汇交易机制,鼓励发展林下经济、森林康养、林业碳汇等业态,种植油茶1.5万亩,新增淫羊藿、山腊梅等中草药林下种植面积2000亩以上。
责任单位:县林草局,县农业农村局、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36.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,倡导绿色消费、绿色出行,创建绿色机关、绿色社区,不断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“含新量”“含绿量”。
责任单位: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,县级各部门、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六、坚持开拓与破障并行,以创新变革之进促发展提质之稳
37.深化教育医疗、交通运输等民生领域体制机制创新,完成27项关键环节改革任务。
责任单位:县政府各相关部门。
38.强化破解基层“小马拉大车”突出问题治理,全面推开乡镇履职事项清单编制。
责任单位:县政府各相关部门,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39.深化农村承包地、集体林地“三权”分置改革,做好宅基地制度改革。
责任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、县自然资源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40.持续深化政务服务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改革。
责任单位:县政务服务管理局。
41.稳妥推进“1+1+N”国企改革。
责任单位:县国资局。
42.按照自愿、弹性原则,稳妥有序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。
责任单位:县人社局,县政府各部门、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43.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,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罚款、拖欠企业账款等问题专项治理,减少入企检查频次,对企业无事不扰、有求必应,真心实意帮助企业纾困解难。
责任单位:县税务局、县发改经信局、县市场监管局。
44.加强数字政府建设,深化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集成服务和综合窗口改革,优化办事流程,提升帮办代办质效。
责任单位:县政务服务管理局、县发改经信局(县数据局)。
45.深化政银企对接合作,确保金融机构贷款增长17%以上。
责任单位:县财政局(县金融办)、县发改经信局。
46.加大经营主体培育,完成天鸿商贸、鸿运餐饮等“个转企”10户以上,新增市场主体1000家以上。
责任单位:县市场监管局。
47.全面加强与浙江宁海、泸州龙马潭协作,力争在产业承接、乡村振兴、交通物流、教育医疗、农特产品销售等领域取得新进展。
责任单位:县政府各相关部门。
48.深化校地合作、校企共建,促进“政产学研用”深度融合,争取县内高新技术企业实现零的突破。
责任单位:县教体和科技局、县政府各相关部门。
49.加强创新型人才培育,组织县内科技、金融、教育、医疗等专技人才外出学习培训4400人次以上。全面落实人才激励政策,加快引育产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,持续建强人才队伍。
责任单位:县政府各相关部门。
七、坚持固底与强基并举,以发展成果之进促民生福祉之稳
50.完成西洛初级中学、五道箐中心校食堂、日都迪萨镇团结村幼教点3个项目建设,新增校舍2.35万平方米、学位1560个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、师资培训提升,持续建强校长、教师“两支队伍”,公开招录教师160名。强化控辍保学,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%、特殊少年儿童入学率达到97%以上。
责任单位:县教体和科技局,县政府各部门、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51.积极推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创建二级甲等疾控机构,县人民医院争创三级乙等医院,加快推进西洛镇卫生院医技楼(一期)、艾防科普基地等4个项目建设。做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,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,逐步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看上病、看好病。
责任单位:县卫健局,县政府各部门、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52.完善灵活就业综合保障体系,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、退役军人、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,城镇新增就业700人以上。全覆盖落实失业人员“一对一”就业帮扶,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。
责任单位:县人社局,县政府各相关部门。
53.实施“全民参保”计划,力争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%,失业、工伤、生育保险法定人群实现全覆盖。
责任单位:县人社局、县医保局、县税务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县政府各部门、县直各企事业单位。
54.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,加强残疾人、孤儿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,实现“应保尽保、应救尽救”。
责任单位:县残联、县民政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55.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,保持“打非治违”高压态势,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。
责任单位:县应急管理局,县政府各相关部门、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56.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、禁毒人民战争、反诈打跨、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,依法稳妥处置重大风险案件。
责任单位:县公安局、县住建局,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57.纵深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,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、利益协调、权益保障通道。
责任单位:县信访局,县政府各相关部门、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58.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“防救治”一体化系统治理,把人为火灾风险降到最低,推动防灭火形势持续稳定向好。
责任单位:县森防指办,县应急管理局、县林草局、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59.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,开展新一轮避险搬迁和工程治理,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。
责任单位:县自然资源局,县政府各相关部门、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八、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
60.树牢正确政绩观,始终站稳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,以人民利益为先、以群众期盼为念、以民生福祉为重,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。聚焦“万家灯火”“柴米油盐”问题深入调研,在群众“最需”上察民情、暖民心,在群众“最急”上解民忧、见真情,在群众“最怨”上改作风、优服务,用群众看得见、摸得着的变化,改善民生、汇聚民心,让普格的民生“温度”标注更多的幸福“刻度”。
责任单位:县政府各部门,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61.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,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。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、政协民主监督,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,强化审计监督、统计监督,用心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,着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、省委省政府、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条条落实、件件落地、事事见效,不断增强政府执行力。
责任单位:县政府各部门,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62.坚持实诚实干实绩导向,持续开展“干部作风提升年”行动,扎实抓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,用“响鼓”打破“平庸之念”,用“重锤”击碎“躺平之席”,用“严规”狠刹“怠惰之气”,用“重典”扭转“落后之势”,始终直奔问题去、直面困难上,从小事做起、把大事干成,让“说到做到、做事做成”成为政府的鲜明标识。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赋能,削“文山”、填“会海”、减“考核”,让广大基层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到抓落实上,更好做好服务团结凝聚群众的工作。
责任单位:县政府各部门,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63.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,纵深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,始终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“零容忍”,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,原则面前不让步,利益面前不伸手,诱惑面前不动心,始终做到自身正、自身硬、自身净,让遵规守纪成为政府工作最高度的自觉。保持过“苦日子”的作风,增强过“紧日子”的自觉,严控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和一般性支出,把有限的财力和资源用在发展紧要处、民生急需上,让更多的“愿景图”变成“实景图”。
责任单位:县政府各部门,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附件:




川公网安备 51342802000102号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