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普格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令》政策性解读

来源: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:2025-12-22 17:00 [ 字体: ] 【打印本页】 分享到:

一、出台背景

森林草原火灾是危害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,普格县森林草原资源丰富,火灾防控压力较大。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生态环境稳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》《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》《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》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普格县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并发布本防火命令,为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供明确的行动指引和法律依据。

二、核心内容解读

(一)森林草原防火期与高火险期

明确2026年全县森林草原防火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,这是综合考虑普格县气候特点、森林草原植被生长规律以及火灾发生概率等因素确定的。而1月10日至5月20日为高火险期,此时间段内,天气干燥、风力较大,森林草原植被含水量低,极易引发火灾,因此需要采取更为严格的防控措施。

(二)森林草原火险区划定与管理

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,各乡(镇)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资源分布、火灾发生规律及危险等级划定火险区,并设置火警线向社会公布。这一举措有助于精准防控火灾风险,让公众清晰了解危险区域范围。当森林草原火险达到橙色、红色预警时段,火险区实行封闭管理,未经批准严禁跨越火警线、进入火险区,通过严格管控人员和车辆进入,最大限度降低火灾发生的可能性。

(三)野外火源管控

森林草原防火期内,严禁在火险区内擅自野外用火,这是从源头预防火灾的关键。各乡(镇)及有关部门(单位)设立检查站,对进入火险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防火宣传检查,严禁携带火种火源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。对于违反规定者,依法给予处罚,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,以此形成强大的震慑力,促使公众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规定。

(四)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

广泛开展防灭火宣传警示教育,能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。常态化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,对重点地段、目标和设施开设防火隔离带、治理树线隐患、清除可(助)燃物等,及时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,为森林草原筑牢安全防线。

(五)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

加强火险预测预报预警,严格执行应急响应机制,确保对火灾风险早发现、早预警、早处置。各类扑火队伍备足物资、保持装备完好、开展实战训练演练,并在高火险时段靠前驻防、带装巡护,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扑救能力。各级指挥机构24小时值班值守,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一旦出现火情,及时启动应急响应、上报信息并科学有序扑救,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。

(六)防灭火责任落实

县人民政府全面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,落实属地领导、行业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(个人)主体责任,实行多层级的包保机制和村(居)民协作共管机制,明确各方责任,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。同时,森林草原毗邻地区、单位签订联防协议,落实联防联控责任,确保防火工作无死角、全覆盖。

(七)监督检查力度

各乡(镇)及有关部门(单位)加强督导检查,对隐患和问题督促限期整改,对不作为等行为严肃处理,保障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。公安、林草等部门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、查处火灾案件,对发生的火灾及时查清原因、评估损失、分清责任并严肃问责,通过强化监督问责,倒逼责任落实,维护防火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

三、重要提示

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火灾,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、110,及时报告火情有助于快速组织扑救,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。

通过以上解读,希望广大公众和各相关单位充分认识《普格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》的重要意义,严格遵守各项规定,共同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,守护普格县的生态安全和人民福祉。